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试专题 来源: 学参教育网 2024-07-13 大 中 小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1979年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具有6个药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1981年,医工院成为全国首批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2000年,被国务院批准为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有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生物化工专业招收研究生。现设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一、招生人数
我院2013年拟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65名左右,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含统考生、免试推荐生)根据国家计划下达数等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二、报考条件
1、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能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以下时间为参考时间,具体将根据国家教育部统一时间进行。
1、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下旬(每天9:00-22:00),具体日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和查询网址: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请注意相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地点:各地考生均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手续,并办理报名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四、考生资格审核
我院将以最后确认的报名数据库为依据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核,对报名数据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正式审核,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我校的复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审核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打印准考证
2013年仍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统一指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六、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请注意相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初试科目:
药学类专业初试三门: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综合;
生物化工专业初试四门: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二、专业基础课。
3、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4、每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英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数学二满分值150分,药学专业基础综合课的满分值为300分,生物化工专业基础课满分分值150分。
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系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我院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时间、地点及所需确认材料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留意我院网站招生信息。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八、2013年我院研究生培养费由本院承担,即全部学生为公费,且实施研究生奖学金体系,请关注我院网上公告。
九、其他
1、我院接受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免试直升为硕士生,欢迎各大高校相关专业有推免资格的同学向我院提出申请。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并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见我院网页推荐免试招生简章。
2、考生在填写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时, “报考院系所代码”必须按《招生简章》中各部门名称前的代码填写(例如报考“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则填写“003”),“考试科目代码”一栏中专业课代码请参照《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写。报名时只填写报考部门、专业及研究方向,不填写导师,复试分数线以各个专业(不是以部室或者专业研究方向)进行划分。
3、考生请正确填写网报时的相关信息,务必核对准确。
4、我院不提供历年的试卷及相关复习资料,请按提供的参考书目复习。
5、我院的报考人数一般是初试(即上线)人数的2-3倍,复试人数原则上是录取人数的1.2倍,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人数占录取人数的20~30%左右。
6、我院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略有不同,一般在330分左右,具体见我院公布的信息。
7、当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上线人数少于拟定录取人数时,我院会接受调剂。
8、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40 电子邮箱:wu.xia @sipi.com.cn
电话:021-62893799或021-62479808转616
传真:021-6289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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