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非官方网站,信息完全免费,仅供参考,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沈阳化工大学关于对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为提高我校
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术气氛,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一步调动研究生自觉参加学术活动的积极性,追踪科学前沿,拓宽知识面,提高研究生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科的交叉与渗透,活跃学术气氛,特就我校
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的目的:交流学术信息,加强学术联系,创造学术氛围,启发学术思维,促进学术研究,提高学术水平。
二、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包括作学术报告、参加学术报告会、前沿讲座以及各种专题讨论班等)是我校研究生培养的一个必修环节。
三、研究生学术活动的形式主要是:组织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参加校内外学术讲座,提倡研究生作专题学术报告等。
四、研究生学术报告的内容包括:文献综述、学科动态和进展报告、课题研究和科研成果汇报等。
五、研究生必须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内外本学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学术活动。凡在本校举行和校、院组织的学术活动,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应积极参加。
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四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至少有一次跨专业的学术报告活动。各系和导师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
六、各学院应加强对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督促检查。学术活动作为必修环节记入1学分。
七、研究生每次参加学术活动结束后,应写出不少于250~500字的学术活动内容摘要,并填写《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经活动主持人和导师签名后方为有效。
九、达到学科、专业规定的次数要求后,填写《
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并由主办单位签字;将所填写《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交给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审核。经审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未达要求者,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十、本规定自2012级开始实行。
沈阳化工大学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海南高考志愿填报 http://www.xuecan.net/yanz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