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考试专题    来源: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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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6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学校部委码:12792

浙江招生代码:0065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邮    编:312000

一、学校概况: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越秀”)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创于1981年,现有稽山、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学校设有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23个本科专业,含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等10个外语语种。学校在小语种外语人才培养上具有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品牌优势,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已形成了鲜明特色。

2016年学校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学业成绩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统一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报考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应用英语)专业的学生,在三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可以获得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毕业证书,在达到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学业要求后,可同时获得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颁发的副学士学位证书。

二、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热爱外语,有志于成为应用型外语人才及相关人才,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学科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

2016年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172名,其中本科142名,高职30名。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批  次

招生专业

学历层次

文科

理科

备注

第二批提前批

工商管理

本科

20

10

创业试点班

朝鲜语(韩语)

5

2

 

日语

15

5

 

德语

4

2

 

意大利语

4

2

 

俄语

4

2

 

酒店管理

20

20

 

传播学(网络传播方向)

12

5

 

汉语国际教育

8

2

 

第三批提前批

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应用英语)

高职

20

10

高职(与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合作培养,完成第一年英语学习任务后,按应用英语、商务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分流)

合计

 

 

112

60

 

备注:

1.工商管理专业创业试点班,主要面向有明确创业志向的应届考生。采用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创业实践导向的培养模式。

2.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实行与美国饭店协会教育学院、万豪国际集团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

3.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应用英语)专业采用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先进教学理念、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毕业后,符合相关条件有志出国深造的学生可申请赴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攻读学士学位。

四、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以上(含P等);

4.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具体请登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网上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填表后,要求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考生按科类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时间:2月23日-3月23日;

4.书面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不需另加封面。

书面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邮编:31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5年3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注:书面材料只接收EMS,其余快递一律不予以接收)

提供的书面材料要求如下:

①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个人特长、家庭情况,以及进入高校的发展目标等,字数要求在800字左右;

⑦报考创业管理班的考生,报名时要求提交一份《创业计划书》,计划书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通知。

特别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书面材料的考生,将不予通过书面材料审核。

六、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书面评审小组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和报名资格进行评审后,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2.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适应学习该专业的语言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素质等。

3.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名单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按不超过专业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七、录取办法

1.经综合素质测试后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报考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应用英语)专业考生需参加2016年高考三类科目组的考试。考生在填报“三位一体”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入围专业一致,文理科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各专业录取批次如下:

(1)本科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提前批进行;

(2)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应用英语)专业录取在浙江省第三批提前批进行。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

(高中会考)成绩

学校综合测试成绩

高考总分

20%

30%

50%

4.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5.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

6.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总人数的85%以内。

八、相关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00至3月23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报);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25日截止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书面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材料评审时间:3月28日-3月30日;

4.书面材料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2日- 4月8日;

5.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9日-4月10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13日起。

九、收费标准

1.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2.缴费时间:4月6日前

3.缴费方式: 

方法一:通过“银校通”收费系统。通过书面材料审核的考生可通过浙江省内任何一家“中国建设银行”网点柜台缴费,具体流程为:(1)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编号:“08133”、学校名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号(学号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学生本人姓名;(2)缴费后向银行工作人员取得“缴费凭证”,以备查询。

方法二: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平台缴费,具体流程为:

(1)打开浏览器输入http://www.ccb.com,进入中国建设银行网站主页;(2)点击主页左上面热点频道旁边的“悦生活”,进入“悦生活”页面;(3)点击“生活服务应用”下面“高校服务”图标,再点击下面的“学杂费”,进入“学杂费”页面;(4)选省份:浙江省,城市:全省通用,收费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号: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5)点击下一步,核对姓名、金额后进行缴费。

十、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4.监督电话:0575-88349446(学校纪委办公室)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yufl.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yufl.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http://zs.zyufl.edu.cn/

通讯地址:浙江越秀外国语学校招生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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