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华大学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考试专题    来源: 学参网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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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2016年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公办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二、学校名称及代码
北华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201
三、学院简介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吉林省吉林市滨江东路3999号。现有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个本科专业,设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现有实习基地14个,辐射省内外,保证了学生的实践教学需要。近年来,学院学生共获得各类奖项近200项,师生累计在国内外展出、发表作品近1500件。学院注重开展国际间的教育与艺术交流合作,与意大利、俄罗斯、韩国和台湾地区建立合作项目,开展学生交流。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现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3个本科专业,设有艺术专业硕士、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等硕士学位授权点。近年来,多名教师在国内外各种比赛中获奖,学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基本功比赛”中获奖20余项。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艺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意大利、韩国和台湾地区建立合作项目,开展学生交流、培养工作。
文学院:
文学院位于北华大学南校区,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15号。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3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育硕士(语文教学)和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全国范围,与近40家广播电视台、新闻机构签订实习协议,几年来已向传媒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五、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专业    项目
音乐学 (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师范)
美术学 (师范)
绘画
雕塑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
招生计划(人)
16
3
3
15
10
5
10
7
4
35
学费标准(元/年)
6820
6820
6820
5940
5940
5940
5940
5940
5940
6820
说明:
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
2.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组织校考。
3.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
4.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六、校考报名、科目及分值
(一)校考报名
1.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
2.报考我校需要现场报名、现场缴费并确认。
3.报名费按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4.考生凭《2016年吉林省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携带5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红、蓝底色均可)报名。
 
校考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
2016年1月9日
2016年1月10-12日
北华大学南校区理科楼
考生必须持有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
2016年1月13日
2016年1月14-16日(1月14日上午8:30-9:10进行练耳、乐理笔试)
北华大学东校区国际交流学院办公楼
 
(二)校考科目
1.音乐学(师范)专业(总分200分)
①主项(满分100分):声乐或器乐(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副项(满分40分):器乐或声乐(演奏或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
③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④视唱口试(满分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总分160分)
①该专业设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个方向,考生依据自身特长任选其一参加相应专业考核。(满分100分)
声乐表演:招收美声、民族唱法(演唱2首作品,中外不限)
器乐表演:招收钢琴、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扬琴(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③视唱口试(满分10分)
3、舞蹈学(师范)专业(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限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200分)
④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00分)
注:乐器自备
七、录取原则
1.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2.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只招收吉林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3.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投档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校考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5.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八、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1.我校依据各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人数最多为相应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2.2016年4月15日前,我校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下载打印《北华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32013
招办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 64602778                     
 
                               北华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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