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非官方网站,
信息完全免费,仅供参考,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保证和提高我院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我院对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规定如下:
一、研究生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须发表以
东北林业大学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1篇。该学术论文须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如本人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须是其导师。
二、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期刊应为本学科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期刊范围。
(二)研究生发表论文内容应与本人所在学科相关。
(三)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本学科相关论文,如在毕业答辩之前未发表相关论文,将取消提前毕业资格。
三、研究生导师、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表时,须审核研究生发表论文是否符合上述规定。
四、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自2015级研究生起执行。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