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考试专题    来源: 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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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设置及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领域代码及名称 学习
形式
拟招生计划数 一志愿考生进入
  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20 330 44 66 15
0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全日制 35 260 34 51 62
0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非全日制 40 260 34 51 2
125600 工程管理 165 42 84 35
 
注:学习形式写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接收调剂考生条件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拟接收调剂考生数 接受调剂考生条件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遴选规则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20 5 1.初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报名时间截止3月23日20:00。
  
 
遴选规则按调剂报名时间顺序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非全日制 40 3
125600 工程管理
 
三、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工作内容 地点
3月24日 上午8:30-1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收取体检表、报考证明材料,发放复试准考证、复试考核表 C3-204
3月24日 下午 13:00-15: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考生专业课笔试《工程项目管理》 乙4-201
3月24日 下午15:10-16:40 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考生外语笔试 乙4-201
3月24日 晚上18:00-19:30 工程管理(MEM)考生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乙4-201
3月25日 上午8:00-12: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考生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侯考室C3-308
3月25日 下午13:30 建筑与土木工程考生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侯考室C3-308
3月26日 上午11:00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签订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 C3-204
四、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分学科领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建议、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建议;
2.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组织按学科领域分别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5-7人组成的复试工作组,并确定组长1人;
3.对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4.组织各复试工作组按学科领域制定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审核;
5.积极组织开展生源调剂的相关工作,提高生源数量和质量,完成本单位招生计划。
6.组织协调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考务工作,保障场地、设备、人员等工作条件;
7.组织采集考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组织复试考生报到,审查考生报考和复试资格;
8.负责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通过审核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人数、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并对所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
9.按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保密、评卷、违规处理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复试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
10.加强复试考核试题、考核过程管理和监督,指导复试工作组开展工作,审核复试现场记录、复试结果;
11.按学科领域划定外语水平测试笔试合格线;
12.复核、计算各学科领域考生复试成绩和加权总成绩,提出本单位各学科领域拟录取建议名单;
13.组织调剂的拟录取考生办理拟录取确认手续;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发放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材料,组织定向就业考生办理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
14.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的考生给予必要解释和说明,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15.汇总并存档本单位各学科领域复试所有环节的试题、答卷、考核表及录音录像等资料一年备查;
16.接受并配合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的检查和监督
(二)复试工作组职责
1.组织复试工作组结合本学科领域生源实际和研究生培养需要,研究提出本学科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建议和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建议;
2.根据本办法规定,组织复试工作组研究制定符合本学科领域特点和研究生培养实际的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复试具体内容、综合素质考核方案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方案等;
3.统筹安排本学科领域复试相关工作,视生源数量和复试工作需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人员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指定组长1人;
4.组织命制本学科领域复试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
5.对复试小组的所有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并统一各复试小组的评分标准、细则和程序;
6.组织本学科领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现场记录并给出考核分数,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五、复试内容
(一)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间;
专业能力考核方式为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考试科目一般按考生报考学科领域所规定的科目进行,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专业课笔试科目为《工程项目管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工程项目管理》考试大纲见研究生学院网页。其中工程管理的笔试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
2.调剂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选择的规定和说明。
专业能力考核方式为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专业课笔试科目为《工程项目管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工程项目管理》考试大纲见研究生学院网页。其中工程管理的笔试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
(二)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组织考核内容
(1)本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包括管理学、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经济学、房地产经营管理、运筹学等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诚信评判;
(3)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及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综合素质考核程序
综合素质考核首先做自我介绍,然后从考题库中随机抽取3道题并选择回答2道题。同时,回答老师当场提出的3-5个问题。
3.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及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本同一学科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成绩的评定原则
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学科或本领域的理论知识、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发展的潜力及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评定综合素质考核。 
(三)外语水平测试笔试
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试题水平不低于非外语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外语水平,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研究生招生实际协调组织。
(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
公共外语和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或建筑与土木工程的专业外语听说、表达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程序
外语听说能力以自我介绍和老师提问的形式进行。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方式及时间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级成绩评定原则
(1)发音的标准程度、用词的准确性和用词范围;
(2)语言的长短、连贯性和流利程度;
(3)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4)语言的听力理解程度。
(五)同等学力考试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和《房地产经营管理》,满分均为10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大纲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成绩确定方法
(一)复试总成绩确定方法
1.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综合素质考核占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2.工程管理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25%,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占25%,综合素质考核占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3.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由每位复试工作组或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由每位测试人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数平均值得出。
4.各项复试成绩均作四舍五入处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5.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各学科划定的合格线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加权总成绩确定方法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2×60%+复试总成绩×40%,并以此成绩排序,按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工程管理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并以此成绩排序,按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拟录取原则
(一)一志愿、调剂考生录取原则
1.各学科领域参加复试考生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分别排序。按一志愿优先原则,在按成绩高低从成绩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录取完成后,如有剩余名额,再按总成绩高低从成绩合格的调剂考生中录取。
2.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建筑与土木工程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数学成绩相同时,按外语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3. 工程管理(MEM)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管理类联考成绩高低顺序录取;管理类联考成绩相同时,按外语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4.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全日制转非全日制学习,以及转非全日制学习后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由考生自愿决定。
(三)不予录取原则
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各学科划定的合格线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须当场确认拟录取结果。调剂考生如2小时内不确认的,视为放弃,由学院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2.本年复试采用分阶段方式进行,第一阶段完成后,有剩余名额再进行下一阶段的复试。
3.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席秋红,联系电话:024-24692209
        周  莹,联系电话:024-24692230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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